2026年5月20日下午,北师香港浸会大学“形势与政策”大讲堂第一百六十四讲于清辉蜀华伉俪演艺厅举行。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伦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伦教授以“科技伦理治理新态势:以人工智能为例”为题,围绕我国为何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以及人工智能伦理风险的新态势等内容展开深入讲解。讲座由教务长李建会教授主持。

李建会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李伦教授指出,当今时代已从农耕时代、机械工业时代迈入人工智能时代,科技伦理素养已成为科学研究、产业创新乃至普通公民不可或缺的核心素养,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标志。围绕“我国为何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这一问题,他系统梳理了近年来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相关政策与法律的发展脉络,指出我国科技伦理治理正持续朝着规范化和法治化方向推进。

李伦教授演讲中
李伦教授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和OpenClaw为例,分析了我国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的五方面原因:一是解决现实科技伦理问题的迫切要求;二是科学社会建制的内在要求。科技活动不仅需要职业准则,也必须遵循相应的伦理规范;三是由于新技术时代“科林格里奇困境”的存在,以及我国科技创新正从“跟跑型”走向“领跑型”,科技伦理治理需要从“善后型”向“预防型”转变;四是中国式现代化和人民美好生活的要求;五是面对国际竞争中的“伦理壁垒”,需要推动形成“共享、共商、共治”的全球治理格局,解决科技伦理领域被“牵着鼻子走”的问题。
随后,李伦教授系统介绍了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八个方面,包括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国家+地方/行业+单位的科技伦理管理体制,科技伦理审查制度,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制度,科技伦理风险预警机制,国际合作研究活动的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科技伦理违法违规查处制度,以及科技伦理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内容。他指出,目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从行业到单位,基本都围绕上述八个方面推进科技伦理治理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过程的多层级的治理体系,也为新时代科技创新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提供了系统性的行动指南。

讲座现场
在“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新态势”部分,李伦教授重点分析了当前人工智能治理呈现出的新变化。他回顾了人工智能的发展路径,即从“巨型计算”“个人计算”“网络计算”“普适计算”逐渐走向“泛在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也从局部性的技术工具逐渐演变为万物互联、智能互联网和智能社会的重要基础。由此,人工智能风险呈现出“全域性”特征。围绕这一趋势,李教授从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新实践:一是“全谱系治理”,涵盖数据伦理治理、算法伦理治理与社会伦理治理;二是“全链条治理”,通过采取立法、清朗行动、伦理审查、备案制等多种方式,着力防范和治理AI应用乱象;三是“全因素治理”。李教授以“算法黑箱”与“算法黑幕”为例,强调区分“技源性风险”与“人源性风险”的重要意义。其中,“算法黑箱”属于技术内在缺陷导致的“技源性风险”,“算法黑幕”则是人为恶意设计导致的“人源性风险”。对此,除了常规的非技术方法治理外,还需重视技术方法治理,如采取“伦理工程学”这一“技术-伦理”互嵌式治理方法;四是全球性治理问题。李教授以欧美人工智能治理政策为例,指出人工智能风险已与气候变化、核武器风险并列为全球共同挑战。我国致力于在“技术伦理治理”与“全球伦理治理”两条进路中提供中国方案。
此次讲座紧扣前沿问题,拓宽了学生的学术视野,深化了学生对科技伦理治理重要性、紧迫性及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认识,同时也激发了学生对人工智能伦理风险及其应对策略的深入思考与探索兴趣。
来源: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中心
文字:范颖琳
图片:岳雨桥